1.申請人請親自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2.應備文件:(1).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正本(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各一份(須註明離職原 因、申請人姓名、投保單位名稱、公司章)。(2).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3).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影本。(4).身心障礙者,另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5).有扶養眷屬者,另檢附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1.申請人請親自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
2.應備文件:
(1).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正本(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各一份(須註明離職原 因、申請人姓名、投保單位名稱、公司章)。
(2).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3).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影本。
(4).身心障礙者,另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5).有扶養眷屬者,另檢附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