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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申請方式?


申請人只要在就業服務站完成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於就業後滿3個月後,檢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請向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索取或逕向勞工保險局網站下載)、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背面影本及存摺封面影本親送或郵寄至"勞保局"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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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係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如倘仍有該津貼相關問題,請洽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電話:02-23961266 轉就業保險給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