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促進國民就業補助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促進國民就業補助辦法」113年度符合遊民身分界定之受補助者,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等級應符合113年度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6級(33,300元)標準以下,始得向本處申請補助。二、依本辦法第14條規定,所需經費由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支應,113年度支應經費為150萬元整,如有用罄,將不再受理案件之申請。
依據:
臺北市促進國民就業補助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促進國民就業補助辦法」113年度符合遊民身分界定之受補助者,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等級應符合113年度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6級(33,300元)標準以下,始得向本處申請補助。
二、依本辦法第14條規定,所需經費由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支應,113年度支應經費為150萬元整,如有用罄,將不再受理案件之申請。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