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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換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所需文件為何?


原雇主於收到勞動部函文後,於其指定期限內至本處辦理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

1、申請書。

2、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原雇主之聘僱許可,並限期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證明文件。

3、外國人護照及居留證影本。

4、外國人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之證明文件。

※送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皆受理廢止聘僱之外國人轉出申請,審核後登錄系統資料庫

※如非本人辦理需檢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