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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期間大掃除,請勿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外工作。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年節將至,臺灣民眾多會在除夕前進行大掃除來迎接新的一年,若家中有申請照顧被看護人之外籍家庭看護工,是否能請其一同協助家戶或至親朋好友家戶內進行大掃除呢?依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是不行的喔,因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工作內容為在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雇主不得任意指派所申請之移工從事與許可內容不符之工作。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常接獲民眾檢舉雇主指派所聘僱之移工從事與原許可目的不符的工作,常見之案情多為雇主指派移工從事照顧被看護人生活以外之工作,例如要求移工負責全家之環境打掃、衣物清洗、食物烹煮或至雇主親戚朋友住處打掃等工作,因此,呼籲民眾除依合法程序申請聘僱外籍移工,勿指派所申請之移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若指派所申請之移工從事與申請內容不符之工作,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規定,依該規定可處雇主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再被查獲者,勞動部將廢止雇主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另雇主若有指派所申請之移工至親戚朋友住戶處打掃,移工打掃之親戚朋友也會因「聘僱」或「容留」他人所申請之移工工作,而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或第44條規定,遭處罰鍰15萬至75萬,罰鍰甚重,請雇主務必善盡注意義務及管理之責,以避免違法,又至親戚朋友連同受罰。


  雇主若有聘僱外籍人士工作的相關問題,歡迎電話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或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電話:02-23381600)等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