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112年度臺北青年尋職輔導津貼計畫第三點規定。
- 發布機關: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依據:112年度臺北青年尋職輔導津貼計畫。公告事項:旨揭計畫第三點修正為:「實施期間:本計畫參加申請日自112年3月20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已申請參加本計畫者,得依本計畫規定繼續申請尋職輔導津貼。」
發布機關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依據:112年度臺北青年尋職輔導津貼計畫。公告事項:旨揭計畫第三點修正為:「實施期間:本計畫參加申請日自112年3月20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已申請參加本計畫者,得依本計畫規定繼續申請尋職輔導津貼。」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